最近這兩天,全中國的注意力都被股市的戲劇性表演所吸引。國家「暴力救市」的說法讓一眾倒霉股民又產生了希望,公安部進駐股市,宣傳部門下令正面宣傳形勢,都是世所罕見匪夷所思的不平常措施,向全世界表明中國特色:黨和政府想做什麼是沒有做不到的。同時,國內媒體不會報道,只有網上小圈子在流傳一個消息:繼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周世鋒律師王宇律師等五人遭綁架失聯後,北京有至少超過十名維權律師、律師助理或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於7月10日被帶走,多人失聯。此外還有多名律師及相關人士處於失聯狀態:張維玉、周慶(鋒銳所司機)、王全章、黃立群、江天勇、李威達,包龍軍(王宇的先生,公民代理人)等。江天勇律師自10日下午一時起失去聯繫。
這些綁架式的拘捕、失聯,都是北京、天津等地的公安幹的,是一種統一的行動,被網上稱為北京「大掃蕩」。這種主要針對維權律師的統一行動,顯然是來自於更高層級的指令,也就是現在具體負責「維穩」的人,周永康的繼任者,或者很可能就來自習總書記。
公安對維權律師的騷擾,甚至濫用法律公器欲置律師於死地而後快,對於任何一個聲稱要法治的國家,都是驚世駭俗的事情。律師是法律從業者。法律作為一個專業,他們就是法律的專業工作者。如果這個國家的法律是以人類公正和正義為最終目標,那麼律師就是這個國家所賴以實現這個目標的專業群體。在此我們不得不又要給習總書記和周永康等政法工作者回顧一點歷史:律師這個專業和它的作用、行規等等,是從西方引進的。律師(lawyer)是指法律專業的從業者,指法律的行家,他們所從事的職業,可以是刑事或民事案件的訴訟代理人(attorneyatlaw),也可以是法官或檢察官。在中國,只有訴訟代理人被稱為律師,這是學西方只學一半的又一個實例。在西方,法庭上兩造的訴訟代理人、法官和檢察官,一般情況下都是「律師」這個專業的專業工作者,都是律師協會這個專業協會的會員。這樣做有一個極大的好處,在法庭上,兩邊的訴訟代理人和法官、檢察官都是「法律」這個專業的同行,都憑水平在同行中立腳,都必須在意同行中的專業聲譽。這種知識上的平等,是保證法庭上法律得以實現,正義得到伸張的重要前提。
由於大家都是同行,所以訴訟代理人是得到法官和檢察官尊重的,因為法官檢察官明白,論水平,也許自己還比不上在場的訴訟代理人,自己在法庭上的表現要是出了烏龍,在同行中鬧了笑話,一樣丟人,弄不好連律師協會的會員資格也會丟掉。法庭就是這些律師同行們的賽場,比賽必須嚴格按照法律這個游戲規則進行才是公平的。
所以,在法治國家,幾乎不可能發生對律師的規模性掃蕩抓捕,因為法官檢察官們知道律師是知法懂法的同行,除了非常特殊的情況,律師不會輕易觸犯法條;律師也是懂得為自己辯護的行家,逮捕容易定罪卻必須經過法庭審判,大庭廣眾之下賽一場才能定結果。浦志強律師被抓捕超過一年,檢方遲遲無法起訴,就是一個例子。我可以預言,如果中國的法庭審判浦志強一案,也許習總書記下令可以把他定罪判刑,但是只要審判是公開的,那麼中國法律的名譽,就必定降到零。
也許正因為如此,中國決不認真學西方的律師制度。中國的律師協會是一個傀儡,它管不了律師同行的專業水平和執業資格,它更不管法官和檢察官的水平和職業行為,它既不能對律師專業形成一種專業標准和水平保障,也不能保護自己的會員。中國的律師是歸行政部門的司法局管的。而司法局聽命於政法委,過去聽命於周永康,現在聽命於習總書記。
習總書記執政後,對律師的敵視很明顯。中國的律師,居然成為一種高危行業。這是為什麼?
這是因為,律師是知法懂法的專業人員,而且律師的職業使得他們不僅有能力,也有機會在法庭內外和各地政府乃至中央講道理,講法律。不是要依法治國嗎,依法治國不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那麼我們就來講講法律是怎樣的,公平和正義應該是怎樣的。政法委下面一大群人,法官、檢察官、公安以及地方上的書記,最頭疼的就是律師以專業的水准來和他們講道理,而且往往講得合法合情,講得有道理。
這是令上面當官的最惱火的事情。於是,這幾年,遭受迫害最殘酷的,往往是律師,比如陳光誠、郭飛雄、高志晟等。
中國黨和國家的領導人,從毛澤東開始,就是以一種完全放棄道德尊嚴的方式存在的,這個群體只講利害勝負,不講人類公義。他們的邏輯是,只要他們贏了,佔了上風,那麼道理就在他們那裏,他們可以用暴力強迫你認錯,你有道理又有什麼用?所以,和他們講理是必須非常當心的,特別是當他們錯得太明顯,錯得太荒唐,而你是有理的時候。
毛澤東當年有幾段語錄廣為人知,一是要批評和自我批評,二是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對那些批評自己並且批評錯了的人也要團結。這不錯。問題是,對那些批評了毛而且批評對了的人,毛是怎麼做的呢?
毛的鐵桿戰友中,死得最慘最冤的,一是彭德懷,一是劉少奇。毛怎麼對他們有那麼深的仇?很簡單,他們都是因為批評毛而且批評對了。
反過來也可以判斷,眼下對一些政治事務的異議鎮壓特別凶狠的,比如西藏問題、八九六四、香港佔中和台灣太陽花,無一例外的是他們知道他們是錯的,徹頭徹尾地錯了,而且錯得離譜,錯得沒道理,錯得他們不敢也不想跟任何人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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