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多家媒體報道,銅鑼灣書店一名股東李波在歲末突然失蹤。據李波妻子報案稱,出事當日有人致電該公司表示要買十多本書,李波被騙到位於柴灣的貨倉而中伏。幾小時後,李太接到丈夫疑從深圳打來的電話,透露「正協助調查」,並表示「不要搞大」事件。這個電話所用的「協助調查」和「不要搞大」的說法,顯示出此事背後中國公安操作的標記。這些說法是典型的中國大陸公安的用詞。中國公安在「請喝茶」、黑頭套、強迫旅遊等措施的時候,通常會使用這樣的語言,這類說法即使是香港的黑社會也不會用的。
在此之前,以專門經營大陸禁書而小有名氣的銅鑼灣書店,已經有四名股東和工作人員先後在泰國和中國內地失蹤,至今不知下落。李波是在香港的地界失蹤,事後給家人的電話卻疑是從深圳打來。他是怎麼從香港去了深圳的呢?
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令人不安的事件。香港危險了。
香港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事件的關鍵在於這些人是否自願離開香港。他還指出,李波失蹤後的「報平安」電話,說明製造事件者刻意營造失蹤者是自願前往內地「協助調查」,給人以沒有失去自由的假象。在中國內地,公安是用不著這最後一步的,長久不通知家屬的失蹤事件有的是,但是香港不同,香港人在香港地面上失蹤,司法部門照規矩是必須介入的。
香港和內地,實行一國兩制,而最大的不同,保證「兩制」能持續下去的關鍵,是香港實行與內地不同的司法制度。香港是實行英國人留下的普通法體系的,其關鍵性的核心是歷史悠久的「人身保護令」,任何人在任何有可能失去人身自由的情況下,第一件事是法庭過堂,有獨立的中立的法官來決定此人被拘押被限制自由是否合法,是否必要。也就是說,香港人在香港地面上,太太平平的是不會無緣無故突然被警察弄去「協助調查」的。在我看來,這是做一個香港人和做一個大陸人最大的區別。可是這一次,銅鑼灣書店的股東李波卻在香港地面上突然疑去深圳「協助調查」了。這令人懷疑,香港人所擁有的司法保護在消融。這種消融一旦開了一個頭,會發展到什麼程度,誰也說不上。這種事件不阻止,香港的司法體系就會逐漸變質。一旦香港的司法內地化,香港就不再是香港了。
當年鄧小平承諾,香港回歸後「馬照跑,舞照跳,股照炒」,那麼香港人有沒有拒絕中國公安而「不協助調查」的權利呢?照理說,應該是有的,香港人在香港,應該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應該不受大陸公安的影響。然而,銅鑼灣書店至今竟有五人失蹤,股東李波是在香港的地面上失蹤。香港警方稱李波「身體智力正常,有手有腳,有出境自由」,對他的失蹤只暫時備案,對案件列為失蹤人士由失蹤人口調查組跟進。其實香港警方尋找這個失蹤人口應該找大陸公安,讓大陸公安表態,人是不是在你們手裏,你們不可以在香港地面上把一個香港人弄到你們手裏的。
這一切,沒有按香港法律體系的程序發生,連傻子都看得出,大陸公安在行動。
事實上,按照大陸的政治性格,大陸公安是不會放過香港的,問題只是在什麼時候他們能夠做些什麼。香港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一個自由的地方,有時候大陸公安只能忍耐,不可以像在內地一樣為所欲為,但是,大陸公安記仇,他們不會永遠忍耐。只要香港的司法制度不阻擋他們,他們總有一天要在香港為所欲為的。
九七回歸後,香港似乎一切太平。我記得曾經在香港的一個大學裏短期訪問,經常遇到大陸來的學者,還經常遇到大陸來的身份不明的年輕人。這類年輕人穿著講究但是有雷同的風格,出入低調但是很顯眼,因為只有他們在早餐的時候用小調羹喝咖啡而且喝出聲響來。所有看到他們的人都明白,這些人是來公幹的,但是誰也不打聽他們到香港的大學來是來幹什麼的,大家都不由自主地對他們敬而遠之。
那時候我就在想,他們最起碼是來了解情況的,他們需要知道他們想知道的事情,香港沒有什麼事情他們不想知道的,不知道他們不放心不甘心。以後呢,以後他們會幹什麼?
十幾年後,我們看到了這個「以後」,香港人李波和他的四個同事失蹤,疑「自願」地去了「協助調查」,還要家屬「不要搞大」,而香港的警方和司法體系,卻至今無所作為,而且看上去不想有所作為,不敢有所作為。
香港的自由,還保得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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